【台灣法規 | 藥事法】網拍注意 賣OK繃遭罰3萬元!醫療器材與藥品一般民眾不得販售! 搜尋了一會兒,終於找到這篇報導了,此新聞
網拍OK繃遭罰3萬元 清貧女大生崩潰 最早是之前在電視新聞上看到,覺得應該要提醒大家注意,所以也搜尋了網路上的新聞來分享。
其實這篇不要說是港澳友或外國朋友(尤其是港澳友移居移民台灣~會網拍物品賺些生活費的),連台人本身也會"霧煞煞"(搞不清楚),無論是經營網路商店或是出國回來網拍所買的物品,常沒注意也違法了!
別懷疑,照片中的這些物品都算藥品類,一般人除非你是藥商,否則不得販售,包含網拍也一樣,這是因為依據台灣的《
藥事法》規定,不是藥商不能賣醫療器材、藥品等相關物,會罰款3萬~200萬元不等,強調"療效"的還可能會被加罰,法律是沒有所謂不知者無罪的情況,頂多只能從輕量刑。小花眼藥水(粉色那小瓶),之前Cassie就問過某美妝店店長為何遲遲未販售(當時),原來是因為材料所含某藥還未得到台灣單位的核批,可以想見販售規定是比較嚴格的。OK繃就讓人比較意想不到了,本人沒賣過此類,但也沒注意原來這不能賣的,所以其實還是有不少東西算藥品類,大家平時自己多留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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